接DHL最新通知,自2020年4月1日起,DHL将对清关前或清关中的货件,经查实因“低申报”,须要更改申报价值或发票时,将会对发件人实施惩罚性收费,其收费项目为WF(Clearance Data Modificatio),收取人民币450/票。
寄件人对于货价申报必须以真实的交易价值为准,有些国家会要求申报价值包括运费和保险等;有些区域国家只以线上交易平台实际费用为依据,不接受其它凭证。
该生效时间不是货件提取日期,而是货件确定为低申报的日期,即任何在4月1日当天及之后被确定为低申报的货件(包括4月1日前寄出的货件),DHL将直接向寄件人收取相关费用,不会事先通知,低申报以DHL通知认定为准,按DHL账单为准,不接受申诉!
寄运货物时务必以收/发货方双方的交易价格作为货物的价值申报。(包括样品和礼品,不能以出厂成本或采购成本作为申报价值)
凡是选择我司DHL渠道出货者,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本内容之约定,不得异议!
胜利通
2020-3-20
http://www.slt86.com/news/companynews/307.html DHL关于“低申报”附加费的通知